發布時間:2019-03-14
天津市人。1903年考入北洋大學堂,1906年因品學兼優被保送美國哈佛大學法律系學習,獲法學博士學位。1911年,清宣統皇帝因其優異表現賞給其法政科進士。1921年至1925年,先后任北洋政府鹽務署秘書長、財政部次長。
1947年至1948年代理北洋大學校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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